為提高全日制研究生的實踐能力,保證全日制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我校設立了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教學經費(以下簡稱“實踐教學經費”),并于今年開始全面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發現部分學生存在實踐時間過短,實踐地點與申報計劃地點不符,開支範圍與規定不符等情況,給實踐教學工作順利開展與實踐經費執行帶來一定的影響。為保證實踐教學經費的有效使用,規範實踐教學經費的報銷工作,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現對實踐教學經費報銷工作相關内容予以說明,請遵照執行:
一、報銷範圍
1.實踐教學經費是研究生專業實踐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保障,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2.實踐教學經費的開支範圍應當嚴格按照《304am永利集团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教學經費實施細則(試行)》中的規定執行,不允許報銷各類招待費用。
二、報銷程序
1.實踐教學經費報銷工作要按照院系主管領導審批、研究生院審核、财務處報銷三個步驟進行,即各院系教務辦收集、整理、彙總報銷票據,各院系主管研究生教學工作的領導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後每周一下午報研究生院專業學位辦公室審核,審核通過後各院系教務辦統一将審核後的報銷票據及相關表格送到财務處報銷。
2.實踐教學經費報銷的票據應以人為單位分别粘貼,并填寫學生報銷單(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銷單内容包括院系、序号、學号、姓名、報銷内容、報銷金額、學生簽字、主管領導審批、研究生院審核等(詳見附表1)。
按照報銷單序号将票據粘貼單進行編号,報銷金額直接打入學生在學校備案的銀行卡中。
3.如由院系統一聯系實踐單位并交納相關費用的,需填寫院系報銷單(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銷單内容包括院系、序号、報銷内容、費用涉及的人數、報銷金額、主管領導審批、研究生院審核等(詳見附表2)。
按照報銷單序号将票據粘貼單進行編号,報銷金額直接打入對方單位的銀行賬戶或經辦人在學校備案的銀行卡中。
三、相關說明
1.研究生院在審核過程中,若發現學生實踐時間過短、實踐地點與報備地點不同、開支範圍與規定不符等情況,實踐經費将不予報銷。
2.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教學經費的報銷範圍隻包含實踐教學培養費(住宿費、市内公交車費、資料費、保險費、郵寄費、指導費、管理費等)和一次性往返路費,外地實踐期間無出差補助。
3.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教學經費中的市内公交車費按定額8元/天填表領取。
4.對于路費票據丢失或由其他經費報銷路費的學生,須出具院系主管領導和導師簽字并加蓋院系公章的外出實踐證明後,方可按照計劃經費額度進行報銷培養費用,無路費票據的不予報銷路費。
四、注意事項
2016年6月21日财務處調整開支範圍為:用于研究生參加各種形式的實踐教學工作發生的路費、住宿費、交通費(不超過4元/天)、資料費、保險費、郵寄費、指導費、管理費、實驗耗材支出、打印(複印)費、含紙張支出等。
另外:
1.赴财務處報銷之前,需到學院彙總,一并到研究生院培養處審批;
2.赴外地需要填寫出差報告單;
3.學生實踐計劃地點與車票☯⚜☯一緻;
4.報銷前可不必在網上填寫預約單,學院審批後再預約;
5.發票面額近1千及以上需要驗真;
6.複印、打印費的發票,需要提供發票明細;
7.發票時間如超過1年,則需在發票粘貼單上填寫說明,同時領導簽字;
8.耗材、書籍及其他産品需要填寫物資驗收單并附商品詳單;
9.按市外報銷,必須有來回車票,沒有車票的一律按照市内報銷;
10.講課費、管理費等可參照本科實習報銷相關規定;
11、發票時間不在車票時間範圍内的,請提供情況說明,導師簽字。
以上說明如有未盡事宜,由研究生院、财務處負責解釋。
附表1: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教學經費學生報銷單
附表2: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教學經費院系報銷單
附件1、2(電子版發送給教務辦趙老師)